犯罪式排污,污染源不應成謎
2014-06-12 18:22:09
6月6日,在江蘇省靖江市水污染事件過去近一個月后,靖江市環保局透露:發生在5月9日的水污染物實為“二甲基二硫醚”。此前江蘇省環保廳也已對外公布,造成靖江水污染的原因,基本上可以認定是犯罪式排放、傾倒違廢行為,但污染源至今仍是謎。江蘇省環保廳稱“已將事件偵破工作移送至公安機關”,卻遭到了公安部門的否定,“到目前為止,我們沒有接到任何消息”。
從民眾的情感上說起來,一切向水源地傾倒污染物的行為都可以說是犯罪。何況,去年兩高出臺了環境污染刑案的司法解釋,環境違法入罪門檻降低了,處罰標準更嚴了。司法解釋首次界定了14項“嚴重污染環境”的范圍和認定標準,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危險物質、含重金屬、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等,均構成嚴重污染環境罪。以這些標準來對照,靖江水污染事件是犯罪行為基本是板上釘釘的事。發生在5月份的靖江水污染事件,導致全市暫停供水,恐慌之下的市民紛紛赴超市搶水,雖然沒有直接導致市民死亡,但是就其所造成的惡劣影響而言,其罪非小。
問題就來了,既然是犯罪,為什么犯案一個月了,還不能將兇手繩之以法?客觀上來說,長江水污染事件頻發,不是偶然的。全國兩萬多家化工企業,就有近萬家在長江沿岸。長江流域水資源保護局的數據顯示,2010年長江排污量達到了339億噸?杉幢阋蓛幢姸,即便如當地環保部門所說,長江靖江段水系較復雜,河網密布,讓兇手逍遙法外一個月也說不過去。遇到這種重大的污染事件,光靠環保部門之力沒法破解,為什么當地政府不能統一徹查,為什么公安部門不能主動介入呢?現在的情況是,當地環保部門慢悠悠地公布排查情況,吊了公眾一個月的胃口后,才告訴你污染物是啥,告訴你污染源是謎,說偵破工作移送至公安機關了,公安機關則說沒接到任何消息。要接到消息才能立案,才能去找誰倒了這些污染物嗎?關鍵是都一個月過去了,還找得到嗎?
5月9日的靖江水污染事件發生后,就有網民直指是周邊的化工企業和上游的泰興化工園區非法排污所為。事實上,泰興化工園區確有不少生產和需求“二甲基二硫醚”化物的企業,而且基本上都是沿江而建。在網民都能大概確定嫌疑范圍的情況下,我們的政府部門卻遲遲不能給出一個答案,很難讓民眾滿意。
污染源成謎,暴露的是對重大水污染事件還不夠重視,對環境污染刑事犯罪還缺乏主動介入的意識,還沒有將民眾的生命健康放到應有的高度。污染源成謎,暴露的是對水源的保護、監控松懈,對污染企業的監督、排查存在漏洞。最為嚴重的是,倘若污染源一直成謎,那么政府的公信力就會打折,公眾心里的疑云就會徘徊不去:這犯罪式排污不應是謎,可為何成謎?
來源:三污防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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